1.读者凭借书证到馆登记借阅。读者无借书证或仅持临时阅览证一律不能外借书刊,对持临时阅览证的读者仅提供阅览、复印、检索服务。
2.现刊开架阅览。读者进入现刊阅览室前请将包存入存包柜,贵重物品自己保管。请读者不要将下架阅后期刊自行上架,由阅览管理员统一上架。阅览室内现刊一律不外借,可复印。
3.过刊库、书库实行开架阅览。读者可自行进库查阅、选择书刊,下架阅后将书刊放在指定位置,由管理人员统一上架。
4.借阅册数:每证可累计借阅图书5册、期刊(过刊)5册。
5.借阅期限:图书、期刊一个月,到期无人预约可办理一次续借手续,续借期限一个月。逾期1天,每册罚款0.5元/天;逾期累计超过一个月后,每册罚款1.00元/天。逾期书刊不得续借。
6.图书馆外文原版图书、期刊、工具书一律不外借。
7.爱护文献,读者不得涂画、批注、损毁文献。读者丢失、损坏本馆文献应以原件赔偿。无法照原件赔偿者,具体赔偿办法参照365投注网址读者丢失、污损书刊赔偿办法
8.借书证只限读者本人使用,不得外借他人。如有丢失须办理补证手续。读者调出时,必须还清所借书刊方可办理调出手续,并将借书证交回本馆。
9.读者有逾期未还书刊时,不得借阅其它书刊。